廣東中專升學網為廣東初中升學考試民間信息交流平臺,本站主要為廣東中考生提供中專、中職、技校的擇校、報考指導服務,權威信息請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各中職招生院校官方信息為準。
廣東中專升學網為廣東初中升學考試民間信息交流平臺,本站主要為廣東中考生提供中專、中職、技校的擇校、報考指導服務,權威信息請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各中職招生院校官方信息為準。
廣東中考為大家帶來關于做好2025年深圳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具體通知如下。還想了解更多關于廣東中考資訊。可聯系老師【在線咨詢】。
各區(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教育行政部門,市局機關各處室、市局直屬各事業單位(學校):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做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有關文件及《深圳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深教規〔2018〕4號)要求,為做好深圳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報名具體要求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深教〔2025〕33號)執行。
二、招生計劃及范圍
(一)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及范圍,按照市教育局2025年招生計劃文件執行。有關招生計劃另文下發。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職班招收初中畢業生工作,按照《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25〕2號)規定執行。
(二)指標生的招生計劃及范圍,根據《深圳市2025年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辦法》(以下簡稱《指標生分配辦法》,詳見附件1)制定,與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一并下達。
三、志愿填報
(一)考生可填報五個錄取批次的志愿。具體如下:
1.自主招生批次志愿數1個。
2.指標生批次志愿數1個。
3.第一批次志愿數16個,其中普通高中志愿數12個,中職學校及技工院校志愿數4個。
4.第二批次志愿數18個。
5.第三批次志愿數6個。
(二)實行考前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為5月22日至28日(自主招生志愿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三)志愿應由考生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自主填報,學校要積極做好志愿填報指導服務,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利,嚴禁代替或以任何形式強迫考生填報志愿,不得收集考生填報志愿信息,不得限制考生填報志愿。市教育局將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暢通投訴渠道,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志愿填報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凡按志愿錄取的考生,不得退檔或轉錄。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合卷)、歷史與道法(合卷)、體育。
(二)考試時間
1.體育考試于4月13日至30日進行。
2.英語聽說考試于5月17日至18日進行。
3.物理與化學實驗操作考試于5月24日至25日進行。
4.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合卷)、歷史與道法(合卷)考試于6月26日至28日進行。
具體安排如下:
(三)成績呈現
中考成績以單科原始分、單科等級和中考總分同時呈現。
1.單科原始分。語文試卷滿分為120分;數學、英語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其中英語聽說考試占英語科目滿分的25%,即25分;物理與化學(合卷)、歷史與道法(合卷)試卷滿分均為120分,其中物理滿分70分(含實驗操作7分)、化學滿分50分(含實驗操作5分);歷史滿分70分、道德與法治滿分50分;體育考試滿分100分。
2.單科等級。單科等級根據單科原始分確定,等級設定及各等級劃定比例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現滿分人數超過考生總人數5%的特殊情況,則滿分者均為A+,后續等級所占比例相應扣減。其它等級劃定時出現同分情況,以此類推。
3.中考總分。中考總分滿分610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合卷)、歷史與道法(合卷)按照原始分計,體育按照原始分50%計(四舍五入取整數)。
(四)有關考試說明
1.英語聽說考試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時長為20分鐘。
2.根據《深圳市深化初中階段理科實驗教學與測評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深教規〔2022〕8號),2025年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采用“現考后評”方式進行,成績按相應科目分值的10%計入科目成績,每科考試時長為5分鐘。
3.考生均須參加生物與地理(合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但沒有此項成績的,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不能投檔。2024年生物與地理(合卷)學業水平考試缺考的考生,可申請參加2025年本學科學業水平考試(筆試6月28日15:00-16:20,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6月14日-15日),滿分為100分,其中生物學50分(其中實驗操作考試占5分)、地理50分。
五、錄取
(一)錄取組織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網上錄取,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市招生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考辦”)具體實施;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工作按照省招委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錄取批次
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共分五個批次,按照以下順序依次進行。凡已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學校的錄取。
1.自主招生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深圳藝術學校、深圳市體育運動學校。
2.指標生批: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
3.第一批: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指標生之外的招生計劃);國家中職示范校、國家級重點中職學校、省級重點中職學校和國家級重點技工院校試點專業(每校不超過兩個專業)。
4.第二批: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及技工院校(除第一批錄取專業外)。
5.第三批: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
(三)錄取辦法
高中階段學校錄取以考生中考成績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主要依據。
1.根據考生中考成績、所報志愿順序和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投檔生成各學校最低錄取標準。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依照志愿順序”,在中考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進行“同分比較”優先投檔,比較順序如下:
(1)生物與地理(合卷)分數高的優先;
(2)語、數、英三科總分高的優先。
具體投檔、錄取按照市招考辦制定的操作細則執行。
2.省一級學校所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為“達標”,省一級公辦普高所錄取的考生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歷史與道法單科等級須在C+以上(含C+),體育單科等級為C以上(含C)。招生學校(專業)另有特殊要求的,須報市招考辦審核,并向社會公布。
3.經市教育局批準,部分普通高中開展自主招生,招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自主招生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4.指標生錄取按照《指標生分配辦法》執行。
5.凡參加中考而未被任何學校錄取且符合我市中考劃線錄取資格的考生,可在市招考辦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的志愿,參加第二次劃線錄取。
6.民辦普高在第二次劃線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開展補錄。補錄對象為當年參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學校錄取并達到補錄控制線的考生。被民辦普高劃線錄取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果公布后7天內到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各學校根據報到情況合理確定補錄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補錄計劃向社會公布。
7.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及技工院校均可申請參加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的30%。自主招生對象為當年參加我市中考且符合我市中考劃線錄取資格的考生,考生戶籍不限。通過學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中考,但不再填報中考志愿,也不得退檔轉錄到其他學校。各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其剩余計劃自動轉為學校相應批次招生計劃進行劃線錄取。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8.中等職業學校及技工院校在第二次劃線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根據各自的辦學條件,以注冊入學方式補錄當年參加我市中考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學校按照規定辦理有關錄取手續,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招考辦備案。
(四)優待政策
1.對于符合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和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2022〕1250號)中所列條件的優撫對象子女,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加分投檔錄取或同等條件(指達到志愿學校錄取分數線,下同)優先錄取。
2.對于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辦法的通知》(粵府函〔2024〕10號)中所列條件的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加分投檔錄取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3.按照《廣東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實施辦法》,歸僑子女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符合條件的每位考生只能享受上述一項優待政策。
(五)考生錄取信息管理
1.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通過省、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服務平臺,實現統籌管理、數據集中、實時監控。所有報名、志愿、成績、錄取信息全部進入省、市招生工作服務平臺。考生畢業學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完整的考生電子檔案,必須保證所上報的考生信息準確。
2.市招考辦通過招生工作服務平臺分批次分階段給招生學校投檔,招生學校在平臺上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后確認錄取。市招考辦和學校應嚴格遵守招生規定,按時限進行錄取,無故逾期影響下一批錄取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錄取名冊由市招考辦統一打印并負責審核,全市各高中階段學校須根據錄取名單,在開學后兩周內核實報到入學的學生信息,并上報市招考辦。
4.經市招考辦審核的新生錄取名冊作為學校新生入學資格的依據,市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在9月底前按照經學校確認和市招考辦核準的新生錄取名冊辦理學籍。
(六)招生紀律
1.各有關部門、學校及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招生管理規定,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嚴格規范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的要求,實事求是開展招生宣傳。嚴格執行深圳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負面清單,市教育局將對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2.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而被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的,取消其學籍,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不得改變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民辦學校招生納入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4.嚴禁學校不經市招考辦批準擅自錄取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或接受考生入學,堅決杜絕違規招生。凡違規錄取的行為,一律無效,產生的后果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承擔,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凡未經市招考辦批準擅自錄取的學生,不予辦理學籍,高中畢業時不予辦理畢業證,不得以所就讀學校的學生身份報名參加高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肅紀律、加強培訓,做好相關工作方案,確保中考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二)做好命題和評卷工作。命題及評卷工作由市教科院負責組織,統一采用封閉方式命題,全面實行“網上評卷”。市教科院要加強命題、評卷人員培訓和人員庫建設,認真做好保密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學校要增強全局觀念,按照要求選派教師參加中考命題及評卷工作。
(三)嚴格試卷保密。根據教育部和國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國家教育考試省(區、市)級統一考試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在考試啟用前屬國家機密級事項,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考點(學校)必須按照有關保密要求,確保試卷安全。
(四)做好志愿填報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政策及解讀材料的發布渠道和方式,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為考生提供形式多樣的志愿填報政策解讀和指導服務。各初中學校要充分發揮考生志愿填報指導主渠道的作用,成立由分管校領導、初三年級長、初三年級班主任等人員組成的中考志愿填報輔導工作小組,組織小組成員參加市招考辦相關政策培訓會,認真學習政策解讀材料,準確掌握中考招生各項政策,向考生及家長提供全面準確及時的中考志愿填報指導服務,切實做好考生及家長的誠信教育,指導考生及家長充分了解錄取政策和注意事項、合理填報志愿。市教育局將會同有關部門舉行中考志愿封存儀式,強化志愿填報誠信意識。
(五)全面加強考點建設。中考考點實行分級管理和主考負責制,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集中、分片設點的原則統籌安排,全市統一考務要求,由各區負責選點和管理(市屬學校按屬地劃到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考點(學校)要按照中考考點建設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考點硬件軟件建設,實現電子監控和“網上巡考”,提高考試管理水平。
(六)周密做好組考工作。組考工作實行各區(市屬學校按屬地劃到區)負責制,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全市統一要求部署,加強對本區中考保密、考試工作人員隊伍的培訓,加強對本區中考保密、考務、考點(含區域內市屬學校考點,下同)的管理和監督,切實履行職責,確保考試安全順利。
(七)嚴抓考風考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為考風考紀責任人,對中考考風考紀負全責。要成立考風考紀檢查組,對所屬考點進行巡查,堅決維護考試紀律。選優配強考試工作人員,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法規文件,嚴格執行考試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杜絕違紀舞弊現象。凡考風考紀出現嚴重問題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規范辦學行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加強對初中畢業班教學工作的管理。任何學校和單位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的教學內容;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考生填報志愿和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自主招生;不得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排名排隊、表彰獎勵。
(九)優化服務保障。各區、各學校要關注考生心理健康,妥善協調好考點周邊片區交通秩序,保障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初中學校應為需回戶籍所在地報名中考的非本市戶籍學生提供必要的服務。
(十)強化招生工作監督。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加強招生管理、嚴肅招生紀律的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十項嚴禁”相關紀律要求,切實加強對中考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的紀律監督。實行錄取結果備案制度,市招考辦要將錄取結果移交市教育局紀檢部門和學籍管理部門備案。各學校要將招生錄取工作作為校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十一)規范考試收費。中考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2〕442號)執行。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堅決制止各種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我市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特困考生,可根據《關于減免高考中考特困考生考試費的通知》(深教〔2011〕577號)規定申請免繳中考考試費。
市招考辦根據本《通知》要求制定工作細則。在組織實施過程中,重大事項必要時按程序報請市政府研究。
附件:1.深圳市2025年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辦法
2.深圳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以上就是“關于做好2025年深圳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全部內容。25年中考生可供參考,了解更多廣東中考資訊,敬請關注廣東中專招生網。
【更多免費服務】
1、了解更多關于廣東中考、中職、中職升學、招生簡章等內容,可關注下方小程序一站式獲取更多信息
2、廣東中職/技校2025年春招開始啦,招生內容詳情添加老師獲取
文章來源于:https://szeb.sz.gov.cn/home/xxgk/flzy/wjtz/content/post_12100856.html,(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聯系方式:swhzw@vip.qq.com)
本文標題:關于做好2025年深圳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考生,快來測一測適合報考的學校吧!
根據模考/估分情況,測算錄取概率,提供針對性的升學方案...我是:
考生情況:
填寫信息,獲取結果:
免責聲明
掃一掃添加企業微信
與廣東中專升學專業老師, 一對一咨詢,在線實時為你解答疑問!